随着外地不少银行理财产品相继"复出",以及风险提示充足的宣传资料重新上架,沪上金融消费者对上海银行业的理财产品销售也十分关注。记者昨日探访几家沪上银行网点,发现银行在风险提示上似乎还差些火候---
产品风险提示未达"标准线"昨天,记者来到张扬路崂山路附近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网点探寻最新理财产品的销售及宣传情况,发现银行的理财产品数量并不多,而且风险提示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醒目易见"。
在招商银行的网点内,大堂经理告诉记者,招行目前还没有新的理财产品上市,也没有相应的宣传资料。在中信银行网点内,在大堂经理的接待桌面上放着两种产品的宣传资料复印件,分别为"信诚360℃定投理财计划"和"中信理财快车计划0809期27号"产品,在前者的宣传资料上仅有"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一行小字位于宣传页的右上方,此外,并无任何和风险提示有关的话语。在后者的产品说明中,则将"理财风险评级"和"风险揭示"、"免责条款"放在了最前面的醒目位置。记者注意到,"轻"风险宣传的第一个产品,募集期自4月2日开始,而"重"风险宣传的第二个产品,募集期则是从5月1日开始。这一个月也正好是中国银监会对理财市场进行检查并重新作出规范的时间。可见,在银监会的整顿下,银行在风险揭示方面还是做出了改变。
该行大堂经理的话也印证了记者的推测。该经理告诉记者,从4月底开始,所有银行出售理财产品时都必须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也就是通过做一个问卷调查,来判断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决定是否向投资者出售这款理财产品。他强调,"这是银监会的规定,所有银行都必须这么做。"
不过,记者在其他几家银行发现,有的银行在4月下旬推出的理财产品宣传资料首页上还并未有任何风险提示的措辞,有的则在说明书中依旧写出了"预期收益达到××"的宣传内容,还有的银行干脆将宣传资料藏在文件柜内,而里面的宣传资料更是没有任何关于风险的提示。
以上这些做法和中国银监会今年4月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明显"有差距"。根据银监会的要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宣传和介绍材料中,应全面反映产品的重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在首页最醒目位置揭示风险,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对于无法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提供科学、准确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的理财产品,不得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出现"预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字样。
银行宣传方式"转风向"
尽管柜面实践操作不尽如人意,不过记者从沪上多家银行管理部门了解到,银行目前对于理财产品"风险提示"和"预期收益"的宣传敏感度十分高,宣传要求也十分严格。
据记者了解,某银行已对内要求"所有对外使用的宣传品中,凡浮动收益产品一律不再使用具体数值的预期收益率宣传用语","所有对外应用的宣传品均需在醒目位置标注'风险提示:理财是投资,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而且要给每一个产品从"一星"到"五星"不同的风险定级,以便投资者更直观了解产品风险程度。其风险提示工作不可谓不细致。
记者还发现,在大吹"风险风"的背景下,银行业务和宣传部门的工作方式也有所转变,从原来的鼓吹"高预期收益率"改为现在的宣传"高实际收益率"。
原来,银行多是在产品销售前通过在媒体宣传"高预期收益率"来吸引投资者的眼光,而较少关注产品实际到期的收益率。而现在,银行在产品销售前进行媒体宣传时,基本上侧重于介绍产品的运作方式、设计理念以及风险点。同时,银行更加注重产品到期后对所取得高收益的社会宣传,例如建行和交行近期都紧紧抓住几款到期产品的高收益来广泛宣传其投资团队的实力,相信以"实际战果"来吸引投资者的这一招要比事前"许诺"和"攀比"来的更有效。(冯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