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毫无关系的内幕交易案中,稽查员发现一份可疑的信息调查表,顺藤摸到了一位下岗工人的股票账户,数百万的资金流动背后,一个内幕交易多年的明星基金经理浮出水面。 "他们把我带进来,就是想证明我是有罪的。" 这是目前为止国内最大的一起基金经理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刑事诉讼案现场,前交银施罗德投资委员会****兼投资总监、本案的被告李旭利在法庭上的说辞。 面对庭审控辩双方激烈的辩护,辩护律师认为证据不足,当事人否认存在主观故意,操作大盘股去做老鼠仓不符常理。而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显示,李旭利以最初300余万元入股市,经过复杂的流程操作,最终获利3500万元,从2005年8月1日至2009年2月27日,其年化收益率已经达到98.5%。 李旭利案开庭前的6月10日,本刊专访了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办案人员,详细还原李旭利案件调查过程。6月12日,通过庭审现场直击,终于完整揭开李旭利案真相。 蹊跷的家庭信息 6月12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中,控辩双方主要就李旭利在2009年4月7日的两笔对工商银行((.SH)和建设银行(.SH/00939.HK)的私人账户操作进行了辩论。而两笔操作的焦点争议在于:李旭利是否曾经通过电话指令他人代为操作私人账户。 一是是否有电话指令,而另一个原因是电脑操作,这似乎是毫无关联的两件事。对此,上海市证监局相关稽查员接受本刊专访时做出了这样的解释:我们是在查另一个案子时牵出了李旭利。另一个案子是一个异常交易案,股票异常交易,股票是宏达股份,当时并没有认为李旭利参与内幕交易,只是觉得可能与宏达股份案有关联。在调查内幕交易案过程中,发现唯独李旭利的信息调查表可疑,岳父岳母、父亲母亲和妻子的信息都是虚构的。 据该稽查员介绍,当时从投资总监账户调出来的李旭利基本信息情况表非常奇怪,在亲属信息里,他的岳父岳母、父亲母亲身份证号只有14位,太太的身份证号只有17位。更为奇怪的是,14位的身份证号码前六位显示的地段是贵州省贵阳市。 "本着对市场负责的态度,我们展开线索核查。"他介绍说,2010年4月查内幕交易案时,李旭利已经从交银施罗德离职一年多了。调查发现,李的太太袁雪梅在上海一个证券营业部开户,从事证券交易,但是资金却来自一个叫童国强的四川省下岗工人的账户。稽查人员发现,袁雪梅的证券账户钱很多,但却大量来自童国强的账户,袁雪梅和童国强之间没有亲属关系,童国强只是一个下岗工人,该线索引起了稽查人员的注意。 基于稽查工作的敏感,稽查人员对此追查了下去。2010年7月22日,上海稽查局开展非正式调查,发现正是李旭利控制着这个叫"童国强"的账户,且童国强的妻子廖菊凤(音)的账户也是由李控制,而且由这些账户可以追查到李旭利的公司账户。从李旭利的公司账户打到这两个账户至少有300万元,资金来源是李旭利夫妇或是李旭利本人。 "我们估计他在南方基金时也在做(内幕交易),但时间太远,就没查。但目前看来,至少在进入交银施罗德后,他就先于或同步于基金买入而买入,先于交易而交易。不仅在交银施罗德,2009年后到重阳投资也在做,除了2008年3月唐建出事后停了一段时间,几乎没有停止。我们可以认为李的内幕交易贯穿整个职业生涯。"上述稽查人员谈道。 此外,该稽查人员还介绍说,李旭利在从事内幕交易时,账户下单的IP地址来自交银施罗德。"作案手法非常明显,资金框架下有多种过桥账户,资金结构图非常复杂,最后追到了李旭利的账户。" 复杂的过桥账户 事实上,如果不是通过追查资金的转账流水,根本不会有人能想到远在四川的下岗工人名下的证券账户中,那数千万资产其实是著名基金经理人及其亲属的私人财产。 公诉人的资料显示,在2010年8月14日、8月17日两份笔录中,李旭利如此介绍复杂的过桥账户的建立过程。 2005年,李旭利和袁雪梅在深圳结婚。当时李旭利的大舅子袁雪松正好和前妻闹离婚,袁家为了避免袁雪松离婚导致财产损失,就由袁雪梅在招商证券深圳南山南油大道营业部开设了证券账户,并向账户里打入兄妹两人的一部分资金,以及李旭利因结婚收到的几万元礼金。总金额约为310万元。 "这个账户是由袁雪梅和袁雪松操作的,当时我刚工作不久,工作经验很少,没有也不敢将在南方基金购买的股票告诉袁雪梅,偶尔我会把对个股的分析想法告诉她,但从来没有涉及到基金公司投资的股票。"李旭利交代。 2007年4月,李旭利在南方基金开始担任基金经理。他告诉妻子,基金经理的家属是不能炒股的。妻子问李怎么办,李回答说,你自己看着办。 于是,大舅子袁雪松就弄来了自己公司员工童国强、廖菊凤的身份证,由袁雪梅到招商证券福民营业部开出了两份证券账户,并将之前在该营业部操作的账户中的钱转入了这两个账户。 2006年,由于李旭利工作变动,一家人从深圳搬到了上海。妻子袁雪梅带着刚出生不久的儿子,也无心于操作股票。 但由于当时股票大盘开始转好,李旭利就开始在办公室用交银施罗德公司派发给他的笔记本电脑进行网上委托交易。 2007年5月,因为另一家证券营业部的交易费用低一点,袁雪梅注销了招商银行的账户转而去五矿证券深圳华富路证券营业部(现为五矿证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开户。之前廖菊凤是童国强的妻子,但后来离婚了,于是,袁雪梅仅用了童国强的账户去五矿开户。此外,这次还借用了李旭利表弟岳彭建的身份证去开设账户。 正是通过这次开设账户和转账,最后在五矿证券营业部的账户似乎跟李旭利夫妇没有关系。但实际却一直是李夫妇所有。 李旭利在刑侦阶段承认,在上述委托交易中,我利用我的职务之便,获得任职公司的未公开信息,就是我们召开行业讨论会时,我可以得知公司即将购买的股票,我就先于公司购买股票。李旭利交代,在他印象中有过但不是很多,占所有交易的三分之一左右。 事实上,一份来自公诉机构提供的审计报告显示,2005年8月1日至2009年2月27日,上述账户符合先于或同期于基金买入或卖出特征的股票一共有49只,成交数量是1746余万股,交易买入的金额是2.36亿,获利金额是3500余万元。 "到2008年3月,证监会查处了唐建的老鼠仓,我就基本上停止了这两个账户的操作。然后委托李智君(五矿营业部总经理)帮忙打新股。一直到2009年4月份,都没有购买过股票。到2009年4月,这两个账户买入股票的前一天晚上,也就是4月6日,李智君打电话给我爱人说现在行情比较好,问为什么不去购买股票。还说我们这两个账户的资金量比较大,看能否买些股票帮助营业部打打成交量。"正是这通电话,引发了李旭利案争议的焦点:李智君究竟有没有受到过委托,委托内容又是什么? 虽然庭审当天控辩双方争论不休,辩方甚至认为关于这通电话因三名当事人的口供无法一致而怀疑电话存在的真实性,但上述审计报告证实,的确有2009年4月7日在五矿证券童国强、岳彭建账户买入的工行、建行股票,成交量是1258.79万股,交易买入金额是5226.38万余元,获利金额是1071.57万余元。 "这些钱的主要去向是转入袁雪梅广发证券上海民生路营业部证券账户1000万元,袁雪梅取现消费300余万元。"公诉人介绍说。 此外,证监会还查明,李旭利离开公募基金到了私募上海重阳之后,依然有这类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行为。 但不管是否有过类似行为,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在此之前的内幕交易、泄密内幕信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都不会纳入刑法处罚,而私募基金中如果存在上述行为,则目前还未有相关法律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