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snow
2012/2/22 10:05:35
近期,有关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的案例在全国各地时常发生,也经常接到一些读者的来电,反映住房公积金监管存在不少漏洞。日前,住建部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严查骗提骗贷行为。 [调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了解到,住建部本月14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指出,随着住房公积金规模快速增长,业务范围不断拓宽,缴存、提取、个人贷款、资金存储、财务核算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不断积累,为此,要求各有关部门严管公积金政策,重点检查涉险资金回收、骗提骗贷和大额资金转存等情况。 该通知强调,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事关推动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为进一步强化各省(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职能,住建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等规定,作出了以下一些新的规定。 一是加强对管委会决策的监督。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各设区城市(含省直、行业)制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增值收益分配等政策进行合规性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政策应责令限期纠正。各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审议重大决策事项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列席会议;加强对管委会会议纪要和决策事项的备案管理。 二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每年组织对各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政策执行、风险控制和规范服务等工作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涉险资金回收、分中心机构调整、骗提骗贷和大额资金转存等情况。协调组织开展年度审计工作。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通报管委会,对拒不整改的,约谈管委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报表等相关信息。对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发生的资金风险、信息安全、人员违规违纪、重要社会舆情等问题,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每年组织公积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总结汇报。每半年总结本省(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情况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四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督促公积金中心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站,受理住房公积金相关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依法做好住房公积金行政复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