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惯例,每年的1月1日,商业银行将调整存量房贷的贷款利率,因此对于不少"房奴"而言,今年2月9日、4月6日、7月7日三次加息所增加的利息成本将直接体现在明年1月起的月供之上。 以100万元20年的房贷为例,采用等额本息方式计算,在基准利率下,今年2月9日前申请到房贷的购房者,贷款利率为6.40%,月供额为7396.98元;2月9日至4月5日申请到房贷的,利率为6.60%,月供额为7514.72元;4月6日至7月6日申请房贷的,利率为6.80%,月供为7633.4元。而明年起,银行统一执行7.05%的贷款利率,对应的月供额为7783.03元,这意味着上述三种情况的购房者,每月将分别多还386.05元、268.31元和149.63元。按7折利率和1.1倍利率计算,上述三种情况月供将分别增加245.25元、169.5元、93.25元和432.47元、299.67元、165.78元。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目前银行一般会通过短信等方式提醒客户1月1日起贷款利率将会调整,不过大多数银行并不会提示具体月供金额的变化。因此,需要还贷的市民最好在1月份还款时多存些钱,以防因账户内金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这不仅将产生金额不低的罚息和滞纳金损失,同时可能产生相应的不良记录。 随着利率的调整,提前还贷是否划算自然再度成为焦点。业内人士表示,虽然中央仍维持"稳健货币政策"的基调,但明年货币环境实际上将较今年有所放松,未来利率进一步上调的可能性较低,因此没有特别需求的购房者不必急于提前还贷。业内人士特别提示,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享受7折利率的贷款客户,由于贷款利率和目前5年期存款存在倒挂,提前还贷还不如存5年定期存款。 除了商业贷款之外,上海公积金贷款规则自明年1月1日起也将有所微调。近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网发布《上海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指南》明确了首套房和改善型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 《指南》同时对贷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做了规定,明确购买首套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上浮至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同时,《指南》延续了自调控以来对投资、投机需求的抑制,规定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停止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