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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22 23:14:13
  通州玉带河东街,一家小超市因发放积分卡,遭举报后被工商部门调查。调查发现,该超市背后的“总公司”层层发卡,并宣称级别越高分红越多,市公安局反诈骗专家金大志指出,该运作方式涉嫌欺诈。
  质疑:超市发卡被指传销
  2月28日,有网友在八通网发帖称:通州区一家小超市借实体店发放一种会员积分卡,宣称持卡消费或传播发卡,可得到高额提成或分红,并以现金形式返给。发帖人称,该经营模式故弄玄虚。
  该帖引发众多网友关注。“翱翔在天空”称:他是一名受害者,2010年,在朋友一再游说下交了2480元,买了一张主卡和两张会员积分卡,“说是把积分卡发出去并消费了,我就有提成。还拿着我的身份证到银行办了张卡,说钱自动会存到我的账户,但是有个前提,必须往外发卡,如果能拉到商家加盟,他们的加盟费是13500元,那我就可以提20%,利益很可观。”
  “翱翔在天空”说,到现在他连一分钱也没拿到,反而血本无归。跟帖网友则质疑,这是一种电子商务平台为名的隐性传销。
  探访:开张两月发卡数百
  涉事超市是否卷入传销组织?就此展开调查。3月2日,在通州玉带河东街找到这家仅40平方米左右的超市。购物后,营业员推荐办一张蓝色的积分卡,营业员还拿出另一张黄卡,说是超市所持的主卡。据了解,黄、蓝两种卡均由陕西集群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放。超市负责人程女士说,该店去年12月23日开张后,目前已发出两三百张蓝色积分卡。
  程女士说,她事先向公司交纳1000元,由此在总公司的营销网络存入一定积分,1个积分折0.1元,消费者积得多可抵现金消费。她还称,个人可以不开超市,只要一次性购买公司规定的产品达2500元就可以向公司申请持有主卡,并得到向他人发放蓝卡的资格。发卡之后,下面的持卡群体消费积分达10万积分(折1万元),持主卡者可得到800元的回报。
  正当在超市暗访时,遇到4名工商执法人员。对方称,接到市民举报依法例行检查。随后,程女士前往区工商分局接受谈话。赶到该局采访,但外宣人员称,此事仍待调查,谈话内容不便透露。
  调查:层层发卡高额抽成
  积分卡背后的玄机究竟是什么?以超市老板身份致电陕西集群公司。业务部康经理说,加盟分省、市、县、社区四级,费用为13480元,含10000元加盟费,2480元的主卡费和1000元的预存积分费。至于加盟商会有多少回报?康经理说,当主卡下面的卡总积分满10万积分后,持有者从社区级升为县级总监,每月享受本团队集群积分8%(即10万积分800元)的分红。据此原理,一张主卡下分别出现4个县级、3个市级、2个省级或1个全国总监时,县级将逐级高升,成为最高级的公司董事总监,享受更高级别分红。不过,询问可否直接当市级总监时,康经理却拒绝:北京地区县(区)级以上代理已满,只能向介绍人提出,不能越级加盟。称级别方式古怪,是否传销或直销?她表示都不是。
  据康经理称,该公司前身是陕西西经发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程女士超市所发的卡,背面也写着本卡解释权属这家公司,查阅资料发现,湖南省工商局公布的2009年十大传销案例中,该公司传销案就名列其中。
  -相关说法
  反骗专家:
  是否传销需继续调查
  就此事,北京市公安局反诈骗专家金大志警官指出,这种层层发卡、高额抽成的动作方式就是传销方式,其行为涉嫌欺诈,至于该超市是否具传销之实,有待相关部门继续调查。
  3月3日,再次联系程女士。她说,区工商一名同志当天来超市,查阅了帐本和发卡记录,“结论是经过调查,没有发现传销迹象。”听完讲述,随即向通州区工商分局核实,外宣答复:相关人员根本没说“未发现传销迹象”的话。通州工商外宣称,根据目前取得的证据,还无法认定超市的经营行为是否违法,但分局非常重视举报,会继续开展调查。追问何时公布结果,对方表示不确定。
  3月20日,再次致电通州工商负责外宣的同志询问事件进展,回复称,周一上班后再作答复,但昨日,连续三次致电该同志,对方均未接电话,或直接挂机。
  昨日,一位通州居民告诉,被调查的超市仍在正常营业,“超市里还挂着宣传集群消费的展板,和以前没什么变化。营业员说,办一张积分卡5元钱的工本费。还说,随着这条街其他商户的加盟,以后到处能用这种积分卡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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