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月份申请的贷款,当时银行承诺的贷款利率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5%,申请后银行一直没有放款,上周银行突然打电话告诉我,政策改了,贷款要按基准利率执行了,这让我无法接受",市民赵先生告诉。采访了解到,随着银行信贷政策的一路收紧,不少人都有王先生的类似遭遇,大多对银行单方面修改利率表示不满,而银监会昨日也发文明确,要求银行1月26日前受理的房贷按原政策执行。 信贷收紧积压房贷暗提利率 "这种情况真的不少见,我们客户中不少人都遇到了这种问题",正大中介一位经纪人告诉,目前石家庄只有建行和邮储两家银行首套房贷还能打八五折,其他银行都陆续提高到基准利率了。这个过程中,不少银行因为额度和政策约束等原因造成大量"已审待放"贷款,也就是所谓的积压贷款,因为总行政策修改,不少银行都开始对这些贷款开刀,暗自将利率从八五折提高到九五折甚至基准利率。 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人士也向表示,确实存在这种现象。"我们一般把握的标准就是贷款合同的约定,如果贷款合同约定的不是很详细,我们就提高;如果已经约定了利率就没法动了",这位人士还表示,根据不同的楼盘他们采取的利率对策也不尽相同。 消费者抱团讨说法 不仅在我省,在全国不少地市都出现了银行暗自提高房贷利率的行为,而关于银行擅提房贷的不时见诸报端。"银行的人跟我说现在要提高到基准利率才能放贷,否则,不仅不会放款,而且以后还很可能被提到1.1倍利率。"采访中,不少房贷族告诉,他们都是被这样的说法吓住了,盲目签署了协议。 也有不少维权意识比较强的消费者,不甘"被提高"的命运,各地也不约而同地出现购房者"抱团"向监管机构讨说法的情况。据了解,重庆、北京、四川等地,纷纷出现针对银行"反价"的投诉。购房者则建立QQ群,以期以"抱团"形式与银行交涉,又或向监管机构反映问题。 银监会出台规定划定时限 针对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这一事件,昨日银监会再次明确对个人房地产贷款相关规定,指出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颁布(2011年1月26日)前受理的个人房贷按原有差别房地产贷款政策执行贷款。 银监会方面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已与借款人签订不可撤销的书面合同,且该合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必须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受理并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且在个人住房贷款合同面签过程中,借款人已单方在贷款合同上签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确认贷款合同没有法律瑕疵、收益能够覆盖风险、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应继续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执行。 针对近期部分银行与客户就商议房贷利率问题产生争议问题,银监会规定,在2011年1月26日前受理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发〔2010〕10号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275号)等规定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以及当地行政限购规定办理业务,并根据风险状况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 昨日也就此对我省各银行进行了采访,各家银行均表示,目前暂未接到总行及主管部门的有关于此的通知,一旦接到通知将立即执行。 二套房贷继续严格执行 同时还注意到,根据银监会上述文件要求,国办发〔2011〕1号文件印发后受理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当地政府的限购政策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