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weik88
2011/2/26 14:45:41
仅凭他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伪造财产证明复印件就成功开卡,"老千"被抓获后陆续还回部分款项 东莞石碣镇袁某复制他人身份证在广东发展银行办了63张信用卡,5年间刷卡消费、提取现金多达200多万元。昨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信用卡诈骗案,至庭审时袁某仍有139万元人民币、美金223.01元未还银行。 5年在同一银行冒办63张卡 2005年初,袁某发现,广东发展银行在审批信用卡申请时存在不核实身份资料和财产证明资料的漏洞。顿时,一个发财的邪念在他脑里挥之不去,袁某立即搞起一家地下"皮包公司",广发可提供高利贷和介绍工作的信息,上钩者到袁某的公司办理业务,他们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 袁某转头就用这些身份证复印件伪造了相关的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财产证明复印件。接着,这些复印件被袁某提交到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而银行员工没有核实申请人真实情况就发放了信用卡。 2005年至2010年期间,袁某利用同样方法共骗领了广东发展银行63张信用卡,用于刷卡消费和提取现金,造成欠款共计人民币200多万元,袁某被抓获后陆续还回部分 款 项 ,但 至 仍 有 人 民 币1392570.86元、美金223.01元无法归还。 苦主收到催款短信揭发事件 据受害人之一的赵某陈述,若不是收到银行信用卡部发来的手机短信和电话催款,他也不会意识到被人冒办了信用卡。 一段时间后,被银行催款的受害者纷纷向公安机关报案,受害经过跟赵某一模一样,且信用卡都涉及广东发展银行。通过银行交易记录,公安将罪犯锁定为袁某,随后袁某被抓捕归案。 在审理过程中,袁某对起诉书认定的事实和罪名都表示没有异议,但其辩护人提出,银行对引发本案也存在过失,袁某已向银行支付还款本金及利息、手续费共约140万元,银行的实际损失得到相应减少,故申请法院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判决。 法院审案法官表示,该院审理过多宗冒用他人身份资料办理信用卡的案件,但是像袁某这样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骗领63张信用卡并欠下140多万元巨款的案件非常罕见。 法院提醒广大市民,要有意识保护自己的身份资料,在办理各种业务需要出具身份证复印件时,应该在复印件上写上"只限用于某某用途"的字样,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现案件已经审理完毕,并将于近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