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一系列财经调查盘点,共同指向物价上涨。"除了工资不涨,什么东西都涨",一句通俗的网络语言,形象地反映了目前我们面临的一种现实。 近几年,在楼市价格不断攀高的推动下,原材料价格,继而是农副产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不断走高。流动性泛滥,需求拉动和成本推动形成共振,我国经济迅速进入高通胀时期。特别是今年以来,CPI不断创出新高,不少生活必需品和非必需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房价与个人收入比远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居民储蓄现负利率,而农产品价格的持续上涨,让普通居民明显感觉到了生活消费压力,工资增长也未跟上物价的升幅。 价格是市场经济的核心。理顺价格关系,使其在公平和效率之间选择平衡点,是任何一国或地区经济必须作出的选择。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价格关系长期保持一种稳态,特别是与居民相关的必需品价格保持相对稳定,是经济稳定增长的保证。价格关系决定利益分配格局,也决定了各种要素在经济增长中的地位和作用。实践表明,价格关系的紊乱必将伤及实体经济,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中国经济改革焦点在于理顺阻碍经济发展的各种价格关系。利用价格作为指向,使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保持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但由于决定一国经济增长变量很多,特别是随着国家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快,国际经济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加重。因此,在学习中不断纠错成为我国发展经济一种必然的路径选择。 物价关系严重偏离经济发展正常轨道,最近一次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1993年-1995年,物价指数连续三年超过两位数,1994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最高达到21.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达24.1%,通胀压力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为此,决策层多管齐下,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保值贴补最高逾20%。如果说当时的偏离属于经济转轨初期,部分价格被长期压制释放的一种冲动,那么,今天我们面对的高通胀可能主要来自于国门大开后,国际价格输入引致国内价格的一种被动调整。就内生因素来看,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壮大起来的一些行为主体提出新的利益诉求,通过价格关系调整获取更多收益是直接的动因。 在各种利益主体中,部分地方政府、大型国企、商业银行以及一些民间资本成为新的利益诉求主导力量。地价不断攀升和房价居高不下,就是这样一种追求的具体反映。也正是利益的交集,造成了一些宏观调控政策效果实施的延滞。房价调控的难度较大原因不言而喻,而在这些利益主体力量薄弱地方,如农产品价格的调控障碍就小,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就明显很多。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市场经济,最大的优越性应是各利益主体更有高度社会责任感。但目前的情况是部分利益主体对此的忽视。一些地方为了追求高的GDP,无节制地卖地;对待国际油价大涨大落,垄断型的石化企业更多的是涨价的冲动。 对于目前出现的通胀加速,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正在紧锣密鼓地推出,部分已初见成效。央行日前的加息举措,有些出乎市场预料,再度彰显国家管理通胀预期的决心。但是,控通胀政策要落到实处,还需各方配合,必要时不惜牺牲局部利益,以实现让全体人民充分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的大目标。唯有如此,扭曲的价格关系得以较正,和谐的社会经济关系才能得到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