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比尔·盖茨夫妇和巴菲特承诺不会"劝捐",但他们的慈善晚宴邀请还是让不少中国富豪感到尴尬。不少人干脆拒绝邀请,但如果因此认为他们吝啬,就未免把问题想得太简单。 中国人从来不缺慈善的传统,两千年前的先秦诸子百家中,就有孔孟"求仁"、墨子"兼爱"的主张,而汉朝之后佛教传入中国,也讲求"慈悲为怀、积德行善"(也许这就是慈善一词的来由吧)。 而且,"裸捐"在中国也并非新鲜事儿。春秋时期越国政治家范蠡,曾经三次把赚来的巨款全部分给穷人,《史记》中称其"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汉朝光武帝时有位叫宣秉的大官,把历年俸禄所得尽数捐赠给贫苦孤寡之家,以致逝世时"自无担石之储"。历史上这样的慈人善举还有很多,如范仲淹的"义田"、刘宰的"粥局"、朱熹的"社仓",至于民间施粥赈灾、修桥助学的善事,更是数不胜数。 中国的NGO(非政府组织)和官方慈善机构,少说也有1000年的历史了。汉唐时期佛教寺院的慈善活动长盛不衰,寺院用信众捐赠开展济贫、赈灾、医疗、宣传行善等活动,他们算是非政府、非盈利的慈善机构。唐朝后期,朝廷废天下寺院,慈善工作开始转为"官办"。到了宋元,官办的慈善机构越发完善,有救治贫病老人的"安济坊"、收养孤儿的"慈幼局"、提供医疗救助的"惠民药局"等。 由此可见,我们的慈善事业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而且官民齐上,不亦乐乎。但同样是做慈善,"官"与"民"的出发点和目的却大不相同。 民间慈善的主体是"民",行善者或出于恻隐之心完成自我救赎(积德),或出于道德责任达到自我实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而官办慈善,更多是为了彰显"皇恩浩荡",来自朝廷的施舍和救济,让苦难百姓不禁感激涕零、山呼万岁,深刻体会作为一个臣民和奴才是多么有福。 现代社会,情况当然就不同了。此次比尔·盖茨基金会来华,向中国的富人们宣扬的慈善,想必会有更新的角度。中国受邀赴宴的富豪们,也很期待学习海外的慈善基金运作理念。 值得学习的不仅是理念,还有慈善基金运作的成熟机制。美国的慈善业高度发达,从一组数字中可见一斑:美国13岁以上人口中50%的人们每周平均志愿服务4个小时;75%的美国人为慈善事业捐款,每个家庭年均约1000多美元;全美共有160万个以上的非赢利机构,掌握的慈善资金为6700亿美元。 非盈利机构不单纯是慈善组织,在美国,它还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组成部分。美国学者把社会分为3个大部门,分别为政府、企业(盈利机构)、非盈利机构(包括各种慈善组织、宗教福利团体等)。 三大部门各有侧重,政府是维护社会规则的裁判,企业以赚钱为最大目的,而冰冷的规则和残酷的商业竞争,势必导致某些社会责任失缺和不公平现象存在,非盈利机构正好可以弥补这个缺口。 美国的慈善事业之所以高度发达,有多方面的原因,经济实力雄厚、人民富裕、文化背景和宗教信仰是大前提。但是,其社会制度给予慈善事业的方便、保障和激励,可能是最为重要的因素。这种社会制度包括高额的遗产税、高效的免税机制,以及透明的监督机制。 中国经济经过30年的高速成长,已经具备了慈善社会的诸多条件,中华民族也素有慈善的美德。而且,大量不公平的现象广泛存在,有许多需要救助的社会群体,也有许多需要承担却找不到肩膀的社会责任。 有一些人自发地站了出来,投入很多精力和金钱,从事公益慈善事业,但往往他们越是认真,就越体会到艰难、痛苦。慈善人士李连杰近日面对媒体表示"壹基金面临危机",想必是遇见了这种痛苦,而诸多富豪面对慈善邀请踌躇不定,不一定是"吝啬",也许更多是对"艰难慈善"敬而远之。 当前慈善事业最大的艰难,在于呆板的机制。捐款支出抵税难、募捐收入财政化;慈善支出不透明,层层盘剥丑闻不断;民间组织难以独立身份开展慈善活动,必须"挂靠"才能名正言顺。这些问题,正在让慈善失去了它本身的意义,甚至演变为一场"秀"--捐款成了表态,公益成为公关,仅此而已。 如果社会真是由政府、企业和非盈利机构三部门构成的话,三者应该各就其位,谁管社会治理、谁管赚钱、谁管慈善,这应该很容易分清楚,如果什么都要管,那肯定什么都管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