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案资料
梁女士,28岁,在一家私企工作,月薪税后3000元,年终奖8000元。先生,29岁,在一家大型餐饮连锁做厨师,月薪税后5000元左右,年终奖10000元。有一个两岁儿子。
二人2008年结束在兰州的餐馆生意来北京发展,目前租房,每月房租约1200元。二人的储蓄均用来购房,在兰州购买一套两室一厅,向亲友借了15万元一次付清。目前梁女士父母带着2岁的儿子居住。二人生活很节省,每月支出1500元左右,给儿子1000元生活费。
■ 理财建议
用“房租”抵“房租”
综合目前梁女士的家庭状况以及北京的房价,租房实在是最恰当不过了。梁女士夫妇二人实际可支配收入有限,又有外债,租金支出还算是在二人的可承受范围之内,但每月的房屋租金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鉴于两年内还清外债这一家庭首要目标,建议梁女士夫妇遵循精打细算的原则,将兰州闲置的两室一厅住房出租,假定每月租金为1500元,这样既可覆盖在北京的租金支出每月1200元,以房租抵房租,还可以有部分盈余,贴补家用。
大部分收入做无风险投资
梁女士家庭月收入为8000元,外加300元房租剩余,共8300元,每月固定支出2500元,那么每月实际可支配收入为5800元,由于两年内要还清外债,因此大部分资金要做无风险投资,建议开立零存整取账户,每月固定将4000元存入,另外选择一只收益较稳定的货币基金,将500元每月固定投资,由于货币基金流动性强,通常T+2赎回到账,也不影响收益,这500元可以作为家庭临时支出资金的应急,这样首年年底可共储蓄大约5.5万元(本金加利息)。
由于年终奖1.8万元是在年终一次性发放,因此不放到每月的规划范畴之内,年底与当年的储蓄存款以及货币基金一并汇总,共7.3万元,用于购买银行推出的1年期以内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收益通常高于相同期限的定期存款,以备第二年底清偿外债,以年化收益3.3%来算,一年后连本带息共7.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