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持: 问:之前看到有媒体称,如果某只基金连续60日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或是连续60日持有人不足100人,该只基金的管理人在获得证监会的批准后,有权宣布该基金终止。我现在担心的是,如果我买入一只基金规模较小,在目前市场情况不好的情况下,这只基金的净资产不断缩水,基金管理人宣布这只基金终止后,我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会取消吗?我的投资会全部亏损吗? 陈先生 答:上述可能有某种误传的成分。按照我国2004年7月1日生效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由此来看,并没有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便直接清盘的要求。有基金业内人士表示,所谓解决的方案,可以理解为由另一个基金管理人接管,或者与该公司旗下投资风格相当的基金进行合并,以及提议召开持有人大会等。 而按照基金法的要求,在其第八章第六十七条中,有如下陈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一)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四)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换句话说,如果真有某只基金出现无人接管且召开持有人大会通过基金合同终止的,按基金法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公告。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而据广发基金公司介绍:基金合同终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然后制作清算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后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更通俗地讲,就是如果一只纯股票型基金在基金合同终止后,清算小组将把该基金持有的所有股票卖出,偿还债务(如果有的话)、税款,支付清算费用之后,再将剩余的钱按每位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在总份额中的比例进行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