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监管层全面叫停银信合作业务令业界"沸腾"。对于这一政策的出台,媒体用"大棒"、"信托公司被打蒙"等词汇进行描绘,让人颇有恐怖之感。 "被打蒙"还是"太迟钝"? 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信托资产20440亿元,银信合作业务13294亿元,占全部信托资产的65.04%。此外有数据表明,今年5月共有32家银行和36家信托公司参与发行了银信合作产品413款,预计全部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发行规模在6149.01亿元。全面叫停占比如此巨大的一项业务,对信托公司来说的确要有一个新的适应过程;但由此就说信托公司"被打蒙"了,似乎并不准确。原因在于,所谓"蒙",一般是因为事情来得太突然、没有思想准备;但在银信合作业务上,显然并非如此。 2005年底,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首次尝试理财业务合作。最初的银信理财合作以商业银行利用理财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等方式展开,商业银行与理财产品投资人之间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之间形成信托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双层信托"。最初的银信理财合作发挥了商业银行的客户资源优势,弥补了信托公司募集能力不足的缺陷,信托公司在实业领域和资本市场的投资能力也填补了商业银行的空白。然而,随着信贷政策的演变,银信理财合作也慢慢变了味儿,成为了银行规避信贷监管的手段。 事实上,一段时间以来,围绕银信合作对于银行、信托乃至整体经济和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媒体的与议论已经不少;而监管部门对银信合作业务的引导和规范则更是持续加强。从2008年开始,银监会先后部署了三次专项调查,并利用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持续检测。2008年12月,银监会下发了《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对银信合作的信息披露、受托人职责、参与各方权利与义务、风险揭示与控制等做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几乎同时,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银信合作理财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信托公司提高风险意识,防范交易对手风险和法律风险,做好风险排查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化解应急预案;2009年12月,银监会再次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对银信合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强调信托公司在银信合作中的主导地位,并对银信合作受让信贷资产、权益类投资和政府平台投资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外,为引导信托公司开展主动型信托业务,限制个别公司过度的规模扩张,银监会还修订完成了《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和分类监管指引》和《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在如此强烈的政策信号以及明确的监管要求下,在全面叫停银信合作后还有信托公司感觉"蒙"的话,那只能说明这些信托公司人士是"迟钝",而不是"被打蒙"。 "奶酪"还是"鸡肋"? 近年来,银信合作业务发展突飞猛进。但从信托公司的角度,因为主动管理能力的表现不强,因此在合作中的利润也非常低。有数据显示,在目前的银信合作业务中,银信合作在信托公司的利润占比仅为16%,而这16%的利润中不仅包括信贷转让类,还包括证券投资、股权投资等其他方式的银信合作收益。此外,因为在银信合作中,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不直接面对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容易低估受托责任风险、放松资产管理。从商业银行的角度看,银行利用其在银信合作中的主导地位,通过管理信贷资产的方式实质控制资产,在规避资本监管的同时隐藏了风险;从宏观调控政策的角度看,银行有意利用银信合作渠道上规模、绕限制,影响了货币政策执行的信息传递和实际效果。对于投资者角度而言,银信合作业务资金运用领域主要为基础设施行业,风险相对较低,但是部分产品潜在着较大风险,如投资权益类金融产品的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其蕴含的风险较大,与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定位存在一定的差异,难以保证银行经办人员能够充分向投资者揭示其潜在的风险,从而容易造成投资者与项目风险的错配,对投资者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所有这些都迫使政策必须规范此类业务。而银信合作业务在屡次规范后的居高不下,也是迫使监管层叫停该项业务的原因。 在与信托公司人士的接触中了解到,对于银信合作,各公司的态度也不完全一致。有信托公司人士认为,目前的银信合作信托产品因为是银行主导的管道产品,费率已经低得非常可怜,虽然规模很大,但信托公司实际上并不能挣到钱。对于信托公司而言,银信合作赚到的仅仅是规模而不是真金白银的利润,如果《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和分类监管指引》和《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颁布,在监管评级中强调主动管理,那么对于信托公司而言,银信合作不过是一块"鸡肋"。但也有信托公司人士对表示,"苍蝇肉也是肉",如果能把银信合作的规模做大,信托公司还是有利可图的一块"奶酪"。 银信合作究竟是"奶酪"还是"鸡肋"?不同公司的确会有不同的理解。而这种不同的理解,则因为信托公司创新能力与自主管理能力的不同而不同。 后银信时代该怎么做? 从依靠银信合作扩大了信托行业的规模,到叫停银信合作强调自主管理,人们可以明显地看到,信托行业的发展已经从重规模向重质量转型,这是一个不容改变的事实。在这种行业转型的背景下,信托公司该考虑的是:后银信时代,信托公司该怎么做? 对于这个问题,实际上政策已经给出了答案:自主管理。那么信托公司该如何自主管理?又该向哪个领域发展呢? 目前在信托业内的探讨很多,包括房地产、阳光私募、私人银行等等。中信信托总经理蒲坚接受采访时则提出,信托公司的业务本质就是解决矛盾,只要抓住了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矛盾,信托公司也就找到了业务发展的方向和机遇。 蒲坚认为,信托业需要构建三位一体的价值体系,即信托的政治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政治价值就是遵循社会主义宪政逻辑,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在贫穷与富裕之间,发挥信托逻辑的力量,解决在政治生活、经济发展、社会生活中政府、民众近期和中长期关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与均衡的可持续发展。信托的经济价值就是在整个社会经济系统发展过程中,发挥信托作用以解决发展的效率问题,具体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背景下,经济价值就是关注中国经济的热点、难点,关注中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促进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信托的社会价值一方面是信托政治价值角色的补充和延伸,一方面是通过信托载体,实现资本民主和金融普惠,达成社会和谐。 因此,信托公司怎么转型,向什么方向转型,应是对上述价值的充分挖掘和发挥。 按照这样的思路,目前信托公司所进行的许多探索都有可能形成信托公司转型后的重点业务领域。比如中信信托为解决"三农"问题、环保问题、西部大开发、资源整合等方面所进行的实践,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所进行的实践等都是如此。近日了解到,为解决民间资本对不同领域资产价格的冲击,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到经济发展急需的领域,中投信托进行了相关的探索,并且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模式。这些探索都是在解决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中找到的业务。一旦形成相应的模式并在相关政策等方面给予配合与引导,这些都将成为于国于民于信托行业大有裨益的业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