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产档案馆表示,办首套房证明原则上须由购房者委托借贷银行来查询。
6月4日,三部委联合发文,就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按照通知界定,在二套房的认定上,实行以家庭为单位,以“认房”为主,同时又辅之“认贷”。
不过,在这个被业界称为最严厉的二套房标准认定政策出台之时,由于不同购房者的情况千差万别,并且各家银行在执行方式上尚不一致,因此,政策在加强调控、收紧房贷的同时,也给很多市民造成了一些理解上的困惑,从而影响了不少购房者的判断和选择。
为了能够减少政策操作层面上不确定性而导致的购房者误判,本期《扬子楼市》归结出了10个与二套房贷政策相关且较为典型的问题,通过对南京房管部门、南京市公积金中心以及多家银行的走访,来为购房者进行一个相对全面的解答。
惟一的住房以旧换新
也算二套房?
问:以旧换新,前一套房为房改房,未贷款,打算卖掉换购一套新房,是否也算二套房?如果要算一套房,如何操作?
答:南京多家银行都表示,目前来说,无论已拥有的房子是什么样的住房且有无贷款记录,只要实际拥有一套住房的同时再出手买房的,都算作第二套住房。如果将拥有的唯一住房卖掉之后,再买其它新房,则属于一套房。
中信银行南京银行 (601009 ,,,)的一位个贷部经理表示,目前市民拥有几套住房,主要有两个记录作为依据:一是房管局档案馆的备案,二是房管局的交易记录。前者覆盖面较小,而后者统计较为详细。
银行现在办理房贷,基本都倾向于看交易记录,因此会要求购房者到房管局开具实际持有房屋的证明材料。
对于仅有备案的老旧房改房,南京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如果有房产证且上面有私人名字,则要算二手商品房,不能规避二套房的规定;如果没有房产证或上面不是私人名字,则不算二手商品房,可以暂时逃避二套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