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多年前已有代表委员呼吁按家庭收入申报个税,以减轻广大工薪族的负担。无论是家庭征税,还是自行报税,都是年年月月反复讲的话题,但总是"只闻楼梯声,不见人下楼",究其原因,具体操作难是最大问题。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教授认为,家庭征税可以人性化考虑"抚养扣除",房奴应扣除房贷再征税。
以家庭征税两大难点
何为"家庭"?如何监管?
为何年年提,却仍然无法实现?"家庭"的定义和个人报税的监管都是个难题。
"家庭"这一概念应该如何界定,是按照户口本上的人口呢,还是按照婚姻关系呢?如果以婚姻关系考虑,家庭是指夫妻二人和孩子,还是夫妻俩加上孩子和老人?在调查的个案中,不少工薪族都有这种困惑,是否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就合成一个"家庭"呢 ?如果是的话,外来打工族既然在当地生活,又要兼顾老家的老小,这样该算一个家庭还是两个家庭呢?
老人算不算在家庭内?
老人算不算在家庭之内是争议焦点之一。赡养老人是80后工薪族主要负担之一,但是如果"家庭"老人有退休金,那退休金是否也要计算到家庭收入中内?有退休金的老人还列入赡养支出扣除吗?有的老人没有收入,而有的老人退休金却能拿到四五千元,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呢?
另外,此前曾有国家税务总局官员表示,财产申报仍是现时我国的征税难题,个人申报已经难以监管,更何况家庭?清华大学教授吴学安认为,"难执行"的理由是由于"以家庭为单位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财产申报具有透明度……而目前要对夫妻俩的收人有一个总体把握,就更困难了。"
"起征点提高余地有限"
"个税起征点的提高余地有限,关键是如何将其调整纳入征管配套改革的方案,应该综合考虑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基本生活费再行扣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兼中国财政学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安体富也提倡家庭征税方式。
安体富在接受信息时报采访时表示,搞家庭征税是将来的一种大方向。据其介绍,在国外,个人所得税征收非常细,纳税人可根据各自不同的申报状态和个人情况,计算出起征点。"我们提倡家庭征税的方式,并不是'一刀切',而是应该也可以在个人、家庭等多种方式中进行选择,可选择使自己负担最轻的一种方式申报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