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税务总局出台规定,房贴,交通补贴等公司的福利都将纳入到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部分人认为此举有利于抑制垄断企业员工的过高的灰色收入,也有人认为这是在本不多的收入上又“扒了一层皮”。
您对这个新规定的出台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呢?您又有什么节税妙招呢?欢迎和大家一块聊聊。
通讯补贴按20%缴个税,交通补贴按30%缴个税,离职补偿费也要缴个税,补充医疗保险应扣个税。总的来说就是公司的福利都要交个税
不过由于没有出台相关的细则,所以这条规定可能产生出两种收税方案,下面就帮您算一下
1、 如果是相关补贴直接按照规定的比例扣税的话,那么直接用补贴金额乘以税率即可算出要缴纳的税款。
例如:通讯补贴按照20%缴纳个税,假设一个月通讯补贴是1000元,则需要缴纳200元的税款。同样的,交通补贴如果是1000元每月的话就要缴纳300元的税款。
2、 但是细算起来,因为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很大一部分都被消费掉了,而且是为了公司的工作而消费的,再把这部分钱收税显然不合理,有可能是先按照规定的比例记入个人收入之后再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此种计算方法下,对不同的人影响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