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zhengcai
2009/11/10 22:13:12
近年来,有关消费者被银保产品误导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几乎成为不正常的"普遍现象"。最近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广东保监局共对60家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处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43家,处罚保险中介机构14家、非法中介机构3家。在所进行的行政处罚中,银保渠道所产生的误导、违规支付小账问题是今年以来处罚的重点,太平人寿、新华、太平洋人寿等大中保险公司先后上榜。
银保合作本是好事。对保险公司而言,借助银行庞大的网点资源、广泛的客户关系,能助其拓宽营销渠道。但由于我国银保产品多以分红型、万能型为主,少数银行代办人员或驻银行网点的保险公司人员对红利宣传过多,忽视了对中途退保需承担损失的说明,从而极易误导消费者。
多家保险公司因误导被罚
尽管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但银保误导现象仍屡禁不止。消费者维权网站近日新挂出一则投诉案例:投诉者李先生称,今年8月,他在某国有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时,经与该行合作的某人寿保险公司人员推介,缴纳万元首期保费,买了一款分红险。但前不久因急需用钱,李先生打算退保,却被告知须扣除3000多元手续费。此外,李先生的父亲前不久在另一家国有商业银行购买一款人寿险,同样事后才知不能中途退保,否则要扣4000多元手续费,而那是老人(71岁)的养老钱,一旦因生病医治急用,钱无法全额退回,后果不堪设想。李先生质疑,这些都是银保产品的霸王条款,等于要把消费者套牢。
近年来,随着投资市场的日渐红火,银保业务取得了快速增长,但其中滋生的行业违规行为也屡禁不止。从去年8月开始,不少保险公司因虚增发票、误导销售、违规承诺收益广告等遭到保监局处罚。今年3月,太平人寿广东分公司将一笔16万余元的银保培训费用计入会议费,被广东保监局处罚10万元。实际上,当时太平人寿并未开设相关培训班,而是将这笔资金用于开拓银保业务。据统计,2007年太平人寿广东分公司银行保险类似情况的业务相关费用高达373万余元。无独有偶,太平洋人寿广东惠州支公司也曾因虚列费用,"业务及管理费"项下的"广告费"、"会议费"和"其它费用"与实际不符,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根源在于利益驱动
业内人士认为, 银保误导宣传的背后,源于手续费支付的乱象。据了解,向银行及销售人员"返点"等利益输送,已成为保险业潜规则,保险公司在银行渠道卖保险一直有"大账"、"小账"之分。所谓大账,就是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的正常手续费,小账则是为了拓展业务额外支付给银行的费用,包括给银行网点或工作人员的奖励、旅游等业务推动费。
某国有保险公司个险部负责人私下透露,为了能从公司财务渠道划出小账,保险公司不得不采取虚报开销费用、营业费用、出差费用等方式套出现金私下给予银行人员,而负责销售的保险人员自然在业绩压力和利益驱动下,难免在产品推广的宣传单张上印上夸大收益、对比银行存款收益等字眼,吸引投资者购买。
对此,专家认为,银保合作需要建立激励机制,但不能增加潜规则,暗箱操作只能把市场搞乱了。监管部门引导银保手续费支付变为明规则的方向是对的,目前保险公司也为银行支付"大账"手续费,但现在正在研究这个手续费支付比例是不是有点低,需要进一步提高。此外,保险公司与银行应联手加强宣传,使更多人知晓保险产品的功效,明确保险与储蓄的区别。尤其银行代办人员或驻银行网点的保险公司人员,在销售每一份保单时,一定要说清提早支取(退保)可能遭受的损失,以免双方利益受损。
银保转型
理财规划替代储蓄型产品
据了解,目前保险产品名目繁多,许多投资者并未充分认知一些消费者听到介绍,称某种理财产品利率高于储蓄,既不扣税,还每年分红,很吸引人,就掏钱购买,事后方知买的是保险。另外,部分消费者以为,既然这些(保险)产品是在银行购买的,那就如同储蓄,可随用随取。万一出问题,可以找银行。却未知晓,那是保险公司通过银行销售的产品,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银行作为中介,对产品的收益及诸如退保要扣手续费等条款并不负责。况且,随用随取是有"代价"的。
近段时间,由于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的双重变化,国内银行保险市场的产品结构调整已经暗潮涌动,不少公司推出的新品都直指同一个目标,由短期"储蓄替代"向更加满足客户中长期理财规划需求型产品过渡。如新华人寿"金钱柜两全保险(分红型)"等,而新华保险这种新策略也代表了今年以来不少保险公司的想法。据业内人士介绍,新的银行保险产品与以前产品有本质的区别,以前银保产品主要目的是短期的"储蓄替代",而新银保则更倾向于满足消费者长期理财规划的需求,所以受到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