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weik88
2009/9/22 22:39:36
现在信用卡的普及率越来越高。但是在我们享受信用卡带来的便捷服务时,有的人可能没有注意到,不经意的几次信用卡还款不及时,就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因为不良信用记录而被银行拒之门外的情况时有发生。
截至2008年底,企业征信系统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已达1447万户,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达6.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1.4亿人。而个人信用报告作为银行审批个人信用业务的重要依据,对个人信用行为的影响越来越大。如目前一些商业银行贷款可以接受的逾期记录为8次以内,有些银行则非常严格,如果客户逾期超过60天的记录产生一次,客户的信贷申请就会被拒绝。同时,出国以及一些重要部门的招聘、提职、办理公务卡等也开始要求个人提供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一般由两方面原因造成:一个是主观故意所造成的;另一个则是非主观故意所造成,即不知道自己的不还贷等行为会带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对于主观故意所造成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那是自取其咎;而对与非主观故意所造成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对当事人来说,却很冤枉。
当前,很多银行个人信用不良记录都是采取"默认"措施,即某个人如果发生逾期不还贷等行为时,个人信用不良记录自动产生,没有什么"提醒服务"。而实际上,现在的信息通讯非常发达,银行等机构对即将产生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当事人提前提醒,是非常容易做到的事情,一个短信或者一个电话,就能够解决问题。
银行等缺少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提醒服务",实际上是一种服务不到位的表现。可以说,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提醒服务"是一种很好的超值服务,举手之劳,银行为何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