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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留意保险赔付比例
2009/6/2 16:13:02
  在许多人的概念里,都以为只要买了人身保险产品,万一遭遇意外,当初投了多少保额,保险公司就会赔多少金额。其实,这种想法并不正确。因为保险合同中的"基本保险金额"与"实际给付金额"项目,乃不完全相同的两个概念。换句话说,保险并非投保多少就赔多少。
  请看一则案例:2008年9月,朱先生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一款保额为5万元的一年期人身意外险。今年3月,他不幸遭遇车祸,造成左脚粉碎性骨折,永久丧失机能,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却被告知由于其左脚残疾在保险合同约定中属于五级伤残,因此只能按照投保额的20%获得1万元的理赔款。
  对于保险公司的做法,相信许多人都难以理解,但据保险业内人士介绍,保险公司的处理是合理的。因为,投保人在与保险公司签订人身保险合同时,后者会和投保人约定一个给付限额,即"基本保险金额"。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理赔给投保人一定金额的现金,即"实际给付金额"。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人身保险产品,这两个项目间的关系不尽相同。
  朱先生购买的人身意外险,属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造成残疾、身故时,可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说,此类保险约定的保额只是保险公司承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限额,除了航空事故能得到最高赔付额外,其他人身意外险均按一定比例赔付。由此,朱先生的案例提醒广大投保人,购买保险前,应特别留意产品的赔付比例关系,以免万一出险,发生保障不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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