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基金主要来自于中东石油产国和亚洲新兴国家,行事低调,许多欧美学者和政界人士认为其运作不透明,不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而是带有政治目的,担心其通过在欧美的投资谋取地缘政治利益,从而对欧美的国家安全或经济安全造成危害,或担心其国有的特殊身份会在资本市场上造成不公平竞争。有鉴于此,这些欧美人士针对主权基金提出了形形色色的强化监管建议,其中包括:要求主权基金通过专业化管理的金融机构投资,剥夺其股权的投票权和任命董事权,规定在所投资公司中的所占股份上限,定期披露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遵守强制性的公司治理规范等等。
欧美一些政界和学界人士所持的主权基金对资本市场威胁论是站不住脚的。
从主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来看,主权基金在投资时一般只用自有资金,而不用财务杠杆。从投资策略来看,主权基金主要从事长期性战略投资,关注长期而非中短期回报。
主权国家在国际法上是享有主权豁免的,欧美一些人士以此得出结论:主权基金在从事投资活动时必然享有比普通投资者更优越的地位。事实上,主权基金在从事商业活动时是不享有任何主权豁免的。不仅如此,主权基金在海外从事投资活动时,往往受到比普通外国投资者或本国投资者更多的限制。
要求主权基金的投资决策完全基于商业目的而不得考虑任何其他非商业因素,这既不现实又具有歧视性。事实上,欧美公司的股东在做决策时考虑商业利益之外的因素比比皆是。
将主权基金单列出来,通过国际组织"最佳行为准则"或国内立法的形式专门加以规范,势必不公平地使主权基金在与其他投资者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这正违背了欧美自由资本市场崇尚的公平竞争和非歧视原则,不仅无助于欧美对外国投资的监管,而且可能造成世界各国金融和经济保护主义的蔓延,值此金融海啸之际,这对于急需各国政府密切合作加以恢复的国际金融秩序,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