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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28 22:10:40
  案例:2005年9月2日至2007年9月2日,谭女士连续三年为念小学的儿子投保某保险公司的学生平安险。期间,孩子曾在2006年10月14日出险。当时,由于符合学平险的理赔范围,所以谭女士顺利地获得了理赔。
  2008年9月2日,谭女士将儿子的学平险改投到另一家保险公司。投保才10天,孩子在上体育课时发生意外而住院。谭女士提出理赔,却遭到保险公司拒绝,理由是"保单生效未满90天"。谭女士感到不解,这次儿子发生的意外情况也属学平险理赔范围,为何不能得到赔偿?解读:
  其实,上述案例中谭女士之所以无法获得赔偿,就是因为学生平安险的特点在于"一年一保",保险一旦过期,合同就终止。这种情况,在保险业内被称为"脱保"。有的学生家长认为,"脱保"了只要再买就行,殊不知学平险属于短期保险产品,并不具有长期寿险产品"交费宽限期"和"自动垫付"功能。由此,因为脱保没有及时续保,保险公司为防止带病投保等道德风险,就需要重新设定一段时间的疾病观察期,一般为90天。只有在保单生效满90天后,保险公司才会赔偿住院医疗费用。
  本案例中,因为谭女士2008年9月2日没有在第一家保险公司续保,而是在第二家保险公司重新投保,所以按保险合同规定,只有在保单生效满90天后,该保险公司才会对孩子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赔偿。如果孩子是在保单生效之日起90日内,因疾病发生住院或其他相关意外,保险公司就不负责赔偿。谭女士遇到的,正属于这种情况。
  由此,建议学生家长在每年暑假期间,最好检查一下孩子"学平险"的到期时间,以便及时续保。同时,没有特殊情况不要随意更换保险公司。实在要更换的话,最好能在旧保单结束前90天投保,可避免保险"真空期"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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