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mennong
2008/12/16 14:44:34
唐女士是某人寿保险公司的客户,她通过该公司的保险代理人陈某为自己的儿子购买了一款儿童重大疾病险。不久,孩子生病需要理赔,唐女士四处寻找陈某,却连个人影也找不到,打公司电话,同事说其在外展业,打她手机却处于关机状态,唐女士非常不满,当即向保险公司投诉。
经保险公司多方了解后查证核实,原来陈某并非专业保险代理人,其正规职业乃是某区级中心医院的妇产科护士,做保险代理人只是她业余的兼职工作。查阅当时的材料,陈某当初进入保险公司担任代理人时,所提供的某食品公司下岗职工证明系伪造。鉴于该代理人此种情况已严重违反《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中任何人不得兼职从事个人保险代理人业务的规定,保险公司最终与陈某解除了与其签订的代理人合同。
上述案例,尽管只是一桩个案,相信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在代理人从业资格的审核方面还是比较严格的。但该案也提醒广大投保人,选择代理人必须谨慎,不仅要看其专业知识,更应考虑其责任心、个人精力、人品与职业道德等诸多方面。从某种程度上说,选择代理人和选择保险公司、选择保险产品同等重要。只有代理人选择得好,售后服务才能有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