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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1 9:27:56
  相比牛市中的隐蔽疯狂,弱市中非法证券活动更容易暴露。相对应的,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机构也有所减少。但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仍需提高警惕,在认清多种"与时俱进"的犯罪手法的同时理性投资。
  目前的市场和去年牛市高峰期疯狂完全相反,证券市场气氛较为低迷,很多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在此背景下,急于翻本成为大部分投资者的主要心态。市面上很多非法证券活动正是利用了投资者这种急迫心理,采取"内幕消息"、"庄股"、"黑马"等噱头,骗取非法所得。
  需要注意的是,市场经济中最大的特点便是逐利性,因此,单纯依靠行政机关执法不可能完全杜绝非法证券活动,主要还要依靠投资个体的理性自律。非法活动万变不离其宗,其本质就是以高额收益为诱饵,诱使投资者以各种形式缴纳费用。但在具体案例中,为数不少的投资者明知对方是非法证券机构,没有资格开展证监会允许的相关业务,却仍在利益蛊惑下参与其中,结果损失惨重。投资者需戒除贪念,远离非法活动,否则造成的损失不受法律保护。在发生损失后,投资者需要通过合法渠道进行维权和求偿,避免妨碍社会稳定的过激行为。
  此外,广大求职者需提高法律意识,不参与非法证券活动。目前我国每年有大量大学毕业生和其他劳动力流入市场,存在一定的就业压力。部分年轻求职者在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不清楚的情况下,听信非法证券机构编制的谎言,加入诈骗行列,对今后的人生造成负面影响。由此,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需要加强自身的法制教育,对招聘单位业务性质进行必要的分析和了解,以免走上歧途。
  非法证券活动新特点
  首先,近几年多起非法证券活动,呈现出犯罪者学历提高,且犯罪模式趋同、复制迅速的特点。在华美达等案与以往的案件比较中,主犯大学学历,与以往案件中主犯相比文化程度较高。接触非法证券一段时间后,在摸清了非法证券活动的主要模式和手段后,主犯从原公司带出收集的投资者信息自立门户,完全复制原公司的一套诈骗手段,在社会上招聘相关人员后,极短时间内便克隆出一个新的非法机构并迅速"打开局面"。
  其次,诈骗方式多样化。如冒充国家相关机构以弥补投资者亏损为名进行二次诈骗;有的甚至假借某机构被查关闭等名义,以退还会费、继续服务、参加内幕消息等方式实施诈骗。这些新近表现出的犯罪模式还呈现线索隐蔽等特点,如联系电话一般为外地电话、网上电话,联系方式为假姓名假地址等,使得有关部门调查取证非常困难。
  "华美达"非法证券案揽金615万
  深圳"华美达"系列非法证券大案在今年9月底一审宣判。以梁红斌为首的25名犯罪嫌疑人通过三家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的公司,在一年多时间内令3425人次上当受骗,累计涉案金额615万多元。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25名犯罪嫌疑人非法经营罪罪名成立,其中梁红斌等17名被告被判有期徒刑3年到1年1个月不等,罚款金额也从10万到1万元不等。
  据介绍,几名主犯先后成立三家涉案公司,分别为华美达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麒麟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时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均包括投资咨询和经济信息咨询,但注明不含限制项目(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上述三家公司运营模式类似:首先,通过人才市场、求职网站等渠道招聘人员,担任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理财顾问"。招聘人员进入公司后,由专门人员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如何向客户推销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及如何与客户沟通。
  其次,在低价买入广大投资者的电话号码后,先后利用永高创富基金、华美达投资一中国金融资讯网、深圳宏宾投资等网站及随机拨打电话营销等方式,招揽客户提供证券咨询业务收入分成,客户还要交纳诚信金。
  最后,各业务员需将潜在客户的姓名和电话交给操作部,操作部给客户发送股票信息,然后各业务部原发展此客户的业务员负责联系客户,询问是否购买,并要求客户将盈利分成汇入上述三家公司账户,分成比例为盈利30-40%。
  细数受骗投资者类型
  1、"明知山有虎"型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英雄气概出现在非法证券活动参与者中,多少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难道有人甘心被骗?湖南省某市的厉先生便是如此。据了解,厉先生通过网站认识一家投资咨询公司,该公司打出的"一月30%、三月翻倍"的口号吸引了他。多次电话联系后,厉先生了解到对方并不是取得国家相关资格的机构,但因对方表示手里握有大量内幕信息,并和多家大型机构保持密切关系,厉先生开始购买其推荐的股票。为了获得更多收益,他缴纳了升级信息费。但此后股票不断下探,厉先生有苦难言。
  2、"病急乱投医"型
  邢大妈和老伴已近70岁。2007年初,在亲戚邻居纷纷在股市获利的影响下,邢大妈偷偷将儿女留给她和老伴的15万元养老费投入股市,上半年,邢大妈赚了两万多元。但下半年开始,利润消失后本钱还亏了近四万元。
  万分焦灼中,有朋友推荐深圳某著名咨询机构能帮助投资者翻本。于是邢大妈毫不犹豫缴纳了5000元会员费。在三个月内多次购买机构荐股后,邢大妈不但没有回本,反而再亏两万元。该机构工作人员在一次电话沟通中告知邢大妈,要迅速抹平亏损,需要成为VIP会员,这样可以获得第一手庄家信息,保证一个月内回本。于是,邢大妈再次缴纳了两万元升级会费。然而,一个月后,专家手机停机了,工作人员也不接电话了,而邢大妈的账户又亏损了一万多元。
  3、"吃堑不长智"型
  古先生40多岁,亲戚朋友都说其为人较精明。2007年上半年,在自己炒股业绩不太理想的情况下,他加入一家私募机构,缴纳上千元的"诚意费",仍亏了近万元。古先生在追讨多次说法后,只能愤然自认倒霉。
  去年底,在市场持续下跌近两个月后,古先生的股票资产净值大幅缩水。在浏览网页时,一家具有实力的"大型基金公司咨询子公司"进入眼帘,虽然对这家机构的身份将信将疑,但其宣传的以往辉煌业绩一直撩拨古先生那颗脆弱的心。在缴纳了上万的管理费后,古先生在今年年中的股票资产净值相比去年底还下降了45%。
  4、"错误维权"型
  监管部门曾反复提醒投资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证券机构的诱惑。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活动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因参与非法证券活动受到的损失,投资者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然而,部分投资者在资产遭受损失后,无法理性看待受骗问题,表现出多种不当维权行为。如以维稳为契机,威胁媒体,威胁监管部门,要求其为其的受骗主持公道,给予赔偿,甚至有人以"将与媒体联系"为胁,要求司法机关或其他职能部门给予补偿。
  受害者的心情虽值得同情,但不当维权不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而且只能扰乱正常的职能部门办事秩序。最根本的还是要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记者 游芸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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