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zhengcai
2008/9/25 2:42:42
■新闻提示
近日,央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调整备受业界关注。有观点对贷款利率上浮表示担忧。石家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中心人士表示,小额贷款利率上浮不会增加一般借款人的负担。
据了解,此次调整主要体现在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的范围、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改进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放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允许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规定实施上浮等5个方面。
石家庄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中心主任刘近来介绍说,实际上石家庄市此前执行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前几个方面都早已有所体现。如在借款人范围上,去年11月由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联合下发的《石家庄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已经明确规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转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完全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时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采访中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政策调整较为关键的是允许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规定实施上浮。自2008年1月1日起,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
刘近来表示,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应该不会增加一般借款人的负担。因为新政策同时强调,对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将由中央财政负担。而实际上,自2002年实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以来,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全部都是用于微利项目的,项目范围目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确定。因此,上浮利率的主要作用是使经办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用贷款利息覆盖贷款的成本和风险,增强金融机构做好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内在激励,促进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可持续发展。(记者 袁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