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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经常检视自身保险利益
2008/9/24 22:30:14
  客户经常只记得要付保险费的日子,而往往忘了自身保险利益的事项。有的将曾经买过的保险产品忘记了,更有甚者,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都想不起来了。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是人身保险时间长达10年、20年、30年或是延绵之人的终身。保险合同文本是非常枯燥单调的,人们不太愿意通读。只有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单持有人才会想起自己曾经购买过保险,可向保险公司索赔。若干年后当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时,受益人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的保险是这样的。
  经常遇见有人对持有了多年的保单合同没看过,对保险种类不知道,对保险产品不了解。对自己所持有什么保险都不明白,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专业人士提醒:在购买保险后,最好能在每1-2个保单周年日前后,让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服务人员,帮助自己回顾已购保险产品的保险利益,知晓自己持有的保险合同内容,不至于发生偏差。有保单持有人不知何故,将索赔或给付申请之事抛在脑后,或遗失材料就不再提出索赔。有的保险金额不大的索赔事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忘记向保险公司报案,而错过了索赔时效。
  现在一人持有多张保单,保险产品重合现象比比皆是。持有人向A公司索赔后,忘记了B公司的理赔申请。专业人士提醒: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持有人最好能在第一时间通知有关保险公司,并提出索赔申请。以免因遗忘而丧失自身权益。
  根据有关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超过一定期限,被保险人、受益人再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理赔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这也不算违反合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专业人士提示,保单持有人最好把所有的保险合同放在一起;对投保的产品、种类作完善的摘要;妥善保管各种凭证;每隔1-2个保单周年,检视一下自己的保险合同和利益,以免因时间流逝而遗忘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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